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是依恋,是尊重。—列昂尼多娃
1. 申请者(马来西亚公民)必须携带下列文件前往政府婚姻注册局(JPN Bahagian Perkahwinan)索取申请表格:
- 男女双方护照型照片(近期拍摄之照片)
- 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本各两张
- 男女双方报生纸复印本各两张
- 两位证婚人身份证复印本个两张
注 1:离婚者须有国家登记局签发的婚姻撤销证明函件,丧失配偶者须有死亡证书~
注 2:年龄已满18岁但不足21岁者,父亲须陪同前往政府婚姻注册局签署同意书。
注 3:年龄已满16岁但不满18岁的女生(须有离校证书),父亲须陪同处理申请手续,并前往政府婚姻注册局申请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