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基础是爱情,是依恋,是尊重。—列昂尼多娃

1. 申请者必须是年龄满21岁的马来西亚公民,可携带下列文件前往政府婚姻注册局(JPN Bahagian Perkahwinan)索取申请表格【JPN KC01F】:

  • 男女双方护照型照片(近期拍摄之照片)
  • 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本各两张
  • 男女双方报生纸复印本各两张
  • 两位证婚人身份证复印本个两张

备注:

(一)离婚者须有国家登记局签发的婚姻撤销证明函件,丧失配偶者须有死亡证书~

(二)年龄不足21岁者只能前往政府婚姻注册局申请及办理婚姻注册。

(三)非马来西亚公民只能前往政府婚姻注册局申请及办理婚姻注册。

2. 申请者在索取表格后须到宣誓官(Pesuruhjaya Sumpah)处宣誓。

3. 宣誓后呈交表格予政府婚姻注册局审核,获批准后须缴付RM20手续费。

4. 申请者(其中一方必须是佛教徒)可把政府审核批准的表格呈交森华堂婚姻注册处,才能预约日期进行婚姻注册仪式。

注意:本会无法为男女双方皆是基督教徒的新人进行婚姻注册仪式,因基督教徒只能前往政府婚姻注册局授权的教堂或教会进行婚姻注册仪式。

注册费(不包括宣誓费及政府手续费)

星期六:RM188【本会每逢星期六进行婚姻注册仪式,公共假期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RM238(须视当日是否有注册官才能安排)
星期日/公共假期:RM318(须注册官同意才能安排)

备注:

  1. 逾期或没能在6个月内注册者(宣誓日算起),其申请表格将自动作废,须重新申请和缴费。
  2. 若已呈交申请表格及已缴费,而过后取消注册者,恕不退还有关注册费。
  3. 若更改已预订的日期,将另征收RM50手续费,而已缴交的注册费用则不得退还。若其更改日期的注册费用超过RM188,则另需补交所差之款额。

注册当天须注意事项:

  1. 男女双方及证婚人需携带正版身份证。
  2. 男女双方及证婚人须穿着端庄,不可穿T恤、短裤、牛仔布衣/裤/裙、拖鞋及球鞋。
    ~*男士须穿衬衫、西裤及皮鞋,而新郎则须穿着长袖衬衫及结领带。*~
  1. 请准备相机、花及戒指。
  2. 仪式进行时12岁以下儿童禁止进入注册室。
  3. 申请者如果不遵守上述规则或不守时,本会有权更换注册时间或取消当天的注册安排
  4. 如欲更换注册日期,请在二天前提早通知本会(电话:017-6062177)。若临时更改或取消已预订的日期,而没有充分的理由,重新预订日期时将另征收RM50手续费。
  • 凡未遵守上述规则或于注册时间无故迟到者,本会有权取消当天的注册安排,而必须再付费重新申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am-1:00pm ; 2:00pm-5:00pm)
星期六 (9:00am-1:00pm)

休 息       :
星期日/公共假期